宁夏煤业物业服务分公司宁东服务中心下水清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物业服务分公司宁东服务中心下水清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1813,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东服务中心辖区所服务的甲醇分公司、梅花井煤矿、红柳煤矿、羊场湾煤矿等 29家厂矿的保洁业务,服务内容包括:化粪池清掏、隔油池清掏、排污主管路清理、检查井清理等 ,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单位按相关要求进行下水清理服务。
2 .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工作:宁东服务中心辖区所服务的甲醇分公司、梅花井煤矿、红柳煤矿、羊场湾煤矿等 29 家厂矿的化粪池清掏、隔油池清掏、排污主管路清理、检查井清理等,由投标人自行配备专业化吸污车及人员进行清理。服务地点:金家渠煤矿、金凤煤矿、双马煤矿、麦垛山煤矿、石槽村煤矿、红柳煤矿、梅花井煤矿、清水营煤矿、羊场湾煤矿、枣泉煤矿、灵新煤矿、任家庄煤矿、化工基地及宁东镇中心区。清理工作内容: 化粪池 0.85万m³/年、隔油池0.53万m³/年、排污主管路15.29万米/年、检查井0.47万个/年。
2. 1 .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
2. 1 . 4 项目地点:宁夏煤业上述各生产单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下水清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名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5辆(含5辆)合法有效的载货专项作业车(吸污车),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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