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河北某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智慧化运行研究及应用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华能西安热工院河北某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智慧化运行研究及应用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100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河北某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智慧化运行研究及应用项目施工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河北某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智慧化运行研究及应用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河北省 国能河北廊坊电厂
2.5 计划工期: 国能河北廊坊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智慧化运行研究及应用项目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停机施工工期30天,暂定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国能河北廊坊电厂1、2号机组脱硫系统智慧化运行研究及应用项目施工,包括脱硫氧化风机拆除及安装、液位可视化装置、亚硫酸盐表计及附属管路、保温安装,设备单体配合调试、配合试验等方面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之一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改造项目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