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5年度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养护及生产生活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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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5年度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养护及生产生活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108 )
1. 招标条件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5年度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养护及生产生活设施维护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同江风电2025年度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养护及生产生活设施维护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正常生产需求,需对场内道路和吊装平台养护及生产生活设施进行维护服务,对风场道路、升压站和220KV开关场内、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对风场一、二期各道路多处出现的损毁,路面多处被冲出的沟壑,路基多处塌方,电缆、光缆、接地扁钢多处被冲出的部分彻底进行修复,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道路构筑物、道路两侧排水沟清理、道路附属设施(警示牌、护栏、)的养护;春季路面积雪融化后一个月内,需对风场风机道路进行大修,道路全部重新铺石料,对于路面的车辙、沟坑等处填平,保证路面新石料压实,道路修复后形成路中间高,两边低的标准路况,道路两边的边沟彻底人工清理,达到降雨时水能及时从边沟排出,不冲毁道路(新上石料不少于30车)等维护服务。
2.2 服务地点: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
2.3招标范围:生产生活设施维护维修、风场道路养护、风场机位吊装平台养护除草清雪等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2.4 采购内容:
(1)风场建筑物(包括:内外墙、门窗、屋顶、地面、院墙)维护,包括建筑物房顶清雪和夏季漏雨的处理,内外墙粉刷、楼内吊顶维修更换等。
(2)风场生活设施(包括:室内外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室内外门窗、围栏、车库及附属用房门窗系统、消防水系统、室内配电照明系统、排污系统、食堂设施设备、洗浴设施、电子大屏幕、空调、洗衣机等设施)维护、维修。
(3)挡土墙内外排水系统的清理,设施的维护。
(4)升压站各车库、中控楼、#1SVC、#2SVC、35KV配电室屋顶积雪清理以及对漏水处进行及时处理,对破损的彩钢瓦、雨搭以及屋顶防水进行更换。
(5)升压站各配电室、库房铁皮门进行刷漆。
(6)中控楼(门窗玻璃、瓷砖、棚顶、厨房设施、卫生间)5月1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卫生清理。
(7)升压站站内场区绿化工程,即草坪的修剪、浇水和杂草的清除,绿化树的修剪和养护;以及草坪及绿化树木的死亡免费更换补充;场区外果树打药、修剪、杂草清除;草坪、树木的病虫害防治;垃圾清理等。
(8)对场区内及开关场内的所有草坪全部重新铺新土撒草籽,每间隔十天浇一次水,保证草籽的成活。
(9)按照林场要求挡土墙北侧种植1000棵树木,升压站西侧种植200棵树木。
(10) 进行升压站综合楼内网络信息服务工作,包括宽带费、电视费。
(11)风场道路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
(12)风场升压站和220kV开关场内冬季清雪。
(13)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
(14)各风机机位箱变维护平台及过道内杂草的彻底清除和卫生清理。(每季度至少一次)
(15)风场道路、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的卫生清理及山体落石、倒树清理。场区路沿石和沟道盖板修复,风场道路、各风机机位警示牌、凸面镜和隔离带等设施维护。
(16) 辅助生产维护用大型机械进出现场,但不包括大件运输及吊装所需的其他各项土建配合工作。
(17)对于风场一、二期各道路多处出现的损毁,路面多处被冲出的沟壑,路基多处塌方,电缆、光缆、接地扁钢多处被冲出的部分彻底进行修复。
(18)春季路面积雪融化后一个月内对风场风机道路进行大修,道路全部重新铺石料,对于路面的车辙、沟坑等处填平,保证路面新石料压实,道路修复后形成路中间高,两边低的标准路况,道路两边的边沟彻底人工清理,达到降雨时水能及时从边沟排出,不冲毁道路。(新上石料不少于30车)
(19)对于风场一、二期各道路之前多处出现的损毁,路面多处被冲出的沟壑,路基多处塌方,电缆、光缆、接地扁钢多处被冲出的部分彻底进行修复。上述内容维修、维护范围内的消缺及抢修工作。以上施工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道路构筑物、道路两侧排水沟清理、道路附属设施(警示牌、护栏、)的养护等。 风场道路维护:共93.919Km(其中一期43.031Km,路宽4.5m;二期50.888Km,路宽3.5m)。吊装平台:132个(30m×40m)。
2.5服 务 期:一年。
2.6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 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道路施工或建筑物维修或生活设施维护相关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应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