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冷却塔增设水轮机叠加电动补偿节能改造混流式水轮机-电动补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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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冷却塔增设水轮机叠加电动补偿节能改造混流式水轮机-电动补偿(招标编号:NWZ250318-2515-06741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流式水轮机-电动补偿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冷却塔增设水轮机叠加电动补偿节能改造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混流式水轮机-电动补偿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循环水冷却塔(单台冷却塔规模≥3000m³/h)使用的内置一体式双功能冷却塔水轮机(永磁补偿及发电功能)应用业绩。提供产品业绩证明的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业绩表应提供所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装置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效可查)等,还需提供客户使用验收合格或使用报告等证明文件。技术附件、合同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以澄清答复为准,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技术性能、供货范围、材质、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实质性负偏差。 (2)投标方需提供以下承诺: ①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都必须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②对内置一体式双功能冷却塔水轮机等负全部责任,负责总成套设计、制造、性能、检验试验、质量、供货、服务等,对内置一体式双功能冷却塔水轮机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并负责水轮机于冷却塔之间的合理匹配,改造后冷却塔节能效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对本次招标所使用的产品(内置一体式双功能冷却塔水轮机)不能有任何侵权行为,如有任何侵权行为由卖方自行负责,买方免责。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