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紫郡府二期空气能供货及安装
安徽
-合肥市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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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紫郡府二期空气能供货及安装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GCFDC-HW-HFCH-CHGZB-2025-00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巢湖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巢湖紫郡府二期空气能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编号:同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46192.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7445.49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约95281.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747.35平方米,建设包括18栋10-18层住宅建筑,商业约3471.4平方米,一所9班幼儿园约3242.94平方米。
采购人为:葛洲坝(巢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采购范围巢湖紫郡府1-3、5-11号楼空气能的供货与安装、验收、质保等。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0)被平台列为黑名单供应商;
(11)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信用评级为D级供应商。
(12)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近三年存在重大违约失信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罚记录、重大履约诉讼记录(包括与下游分包之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被列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
响应人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的评审。
基本要求:
(1)报名响应单位需为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库内合格供应商( 货物类- 太阳能设备);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内且不低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合法正规的13% 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为空气能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空气能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若代理商投标的,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前述要求且该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产品需具有国家空气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同等级别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已完工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地产项目空气能或太阳能工程
(5)不得为平台内黑名单供应商;
(6)不得为中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近一年评价等级 D 级供应商;
(7)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近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响应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采购人有权依据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非采购平台注册的响应单位,如在办理正式注册时发现资质、材料等造假的,取消中选资格,没收响应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8 12:00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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