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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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157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虎洞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虎洞镇。
规模:标段一、内蒙古通威储能电站项目(90MW/360MWh):本采用预制舱式分散式控制储能方案。本次采购确定90MW/360MWh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价格并签订合同。标段二、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配套D2储能电站(300MW/1200MWh)、F1储能电站(300MW/1200MWh)储能项目:项目总规模600MW/2400MWh电化学储能,分D2储能电站和F1储能电站两座电站建设,建设规模均为300MW/1200MWh,采用预制舱式分散式控制储能方案。本次采购确定600MW/2400MWh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价格并签订合同。
服务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应10日内进行全部核心部件检测并在2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虎洞镇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华能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新能源项目及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配套D2储能电站(300MW/1200MWh)、F1储能电站储能(300MW/1200MWh)储能项目储能系统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和电池管理系统的抽检并出具报告,同时投标方须无条件全力配合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涉及到的相关抽检事项。储能电站需出具检测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项目容量(MWh) | 备注 |
---|---|---|---|
标段1 | 华能清能院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招标标段包1-内蒙古包头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 | 360 | / |
标段2 | 华能清能院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招标标段包2-陇东储能核心部件抽检服务 | 2400 | D2储能电站、F1储能电站分别出具检测报告 |
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两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两个标段都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均需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与报价评审,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在本工程所有标段最多能中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储能设备抽样检验试验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盖章页和对应成果报告,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标准按照新国标GB/T36276-2023和GB/T34131-2023执行)。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