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鹤山世运6.00424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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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鹤山世运6.00424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204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6.004245MWp,通过6回0.4kV线路并入电网。工程采用分块发电、分布式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6个光伏发电单元。总共配置组串式逆变器共计54台,其中110kW逆变器32台、100kW逆变器10台,50kW逆变器5台,36kW逆变器5台,30kW逆变器2台。每个直流回路由 15 至 19 块615Wp 型光伏组件串联而成。光伏场区通过低压电缆接入新建的低压并网柜并网。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国电电力广东江门鹤山世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相关工作。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工程勘察和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倒运、接卸、验收、仓储保管等;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施工临建、建安工程施工、安防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建构筑物防水、水保环保措施落实、监视、监控通信接入内部集控系统、项目调试及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光伏电站一揽子工程,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安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等光伏电站一揽子工作,即便在合同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及建安工程的服务范围。招标人只提供现有检测报告及加固方案,如后续有建构筑物需要加固由投标人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最终具体建构筑物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屋面载荷校核计算后出具正式加固方案,检测校核及加固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报价中。接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满足电能质量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试自动化、反孤岛、电能计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及通信要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1)开工及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质量监检、环评水保验收、水环保监理、监测、安全备案及验收、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含调度及并网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电费结算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手续办理、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案资料)、综合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检查及验收等手续办理。
2)负责EPC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协助生产准备等相关工作。
3)负责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及设计概预算(含委托第三方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设计专篇编制、电网系统消纳论证报告;消防设计及审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及审查(若有);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设计优化报告编制;负责广东电网公司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并取得相关审查意见;配合公司相关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复。
4)负责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全部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及并网柜等设备基础及安装、电缆桥架安装、电缆沟施工安装、电缆敷设、一二次电缆接线、设备永久标识及安全警示标识制作安装(根据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相关制度,完成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符合ERP系统编码规则的设备KKS码等),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建构筑物的加固,安防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建构筑物防水、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验收、水保环保措施、排水沟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全部土建、生态治理及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组件、逆变器、400V并网柜、计量表(关口表、电能表)、反孤岛装置、电能采集终端、数据采集器、电缆及附件、视频监视、生产监控、钢梯、屋面永久安全护栏(1.2米)、设备支架、电缆桥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及倒运(包括全部设备的倒运、二次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接卸、验收、仓储保管等。
6)负责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占地手续及征地费用、生产配套设施、设备基础、电缆沟、电缆敷设所需的顶埋管、消防施工、屋面管线改迁、防水处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以及项目可研内要求的所有设施工程等。
7)负责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接入部分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应符合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配电装置设备、电缆设施、监控(检测)系统、继电保护设备、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火灾报警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孤岛装置、电能计量、电能质量在线监测及通信要求的设备等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设备选型要满足广东电网涉网及信创要求,项目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广东电网主管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批意见为准,投标人的涉网设计、相关设备及建安施工应符合项目接入系统报告批复的相关要求。
8)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试验、并网试验、防雷接地、调试、整体启动、联合试运转、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并网验收及达标投产、配合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
9)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性能试验等全过程工作。
10)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交通、环保、通讯、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作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的联系、跨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和恢复,跨越水源以及通讯线路等安全通道及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穿)越如跨电网、高速公路、公路、铁路等。
11)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包含调试用发电机、材料及耗材等)。
12)为确保本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并网发电所采取的冬、雨季施工特殊措施。
13)负责取得《电力建设工程备案》、取得消防验收证明、水环保验收及备案等。
14)投标人负责本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满足广东电网关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并网的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15)本工程按照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通过竣工验收后移交招标人,根据《公司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满足达标投产要求。
16)负责本项目通水、通电、通网及合规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7)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负责通过档案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档案资料、档案室相关设备、材料的费用、档案验收相关软硬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档案验收中涉及的建设单位资料归档所需相关软硬件))、并通过的达标投产验收。
18)投标人须免费提供工程建设期间业主、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的日常生活、办公设施和场所,投标人免费提供两间临时办公室(配置普通办公桌椅4套、安装空调)、会议室一间、员工宿舍两间 及 一台用于往返现场和项目部通行合法合规车辆(车辆保险齐全,车检在有效期范围内)。
19)建构筑物的检测、加固:招标人只提供现有检测报告及加固方案,如后续有建构筑物需要加固由投标人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最终具体建构筑物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屋面载荷校核计算后出具正式加固方案(需组织第三方专家审查,并承担相应费用),检测校核及加固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报价中。 本项目彩钢瓦屋面需要加固, 建议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行报价,并承担风险,根据不同房屋结构加固方案有所不同, 建议 投标人自行踏勘,自行确定。
20)负责招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未办理及新增的前期支持性文件(含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文件)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该前期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EPC签约合同总价内,不予调整。
21)投标人全权负责地方关系协调,负责招标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备案证更新(或核准更新)等工作,上述工作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投标人拒不办理或未按要求完成办理的,视为投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完成前述事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投标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为 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从前期、开工手续办理直至竣工移交生产、质保等全部内容,不限于以上内容。
2.1.3计划工期: 总工期 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是否分包,设计和施工(不含劳务分包)同时分包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根据分包情况判定企业资质和人员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未明确是否分包,视为不分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及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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