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采购策略支持产品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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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采购策略支持产品研发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179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采购策略支持产品研发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标段划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采购策略支持产品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 服 务 期: 5个月
2.4 招标范围: 采购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采购策略支持产品研发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具备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大数据领域至少1项科技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签字盖章页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