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雅江公司西藏自治区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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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雅江公司西藏自治区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171 )
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雅江公司西藏自治区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
2.2 规 模: 本次初拟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山南市共采购2个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每个项目独立实施,分阶段生效,单个项目规模区间5万千瓦(包含)-20万千瓦(包含),初拟发电时间不低于4小时,最终单个项目规模以核准(备案)规模为准。单个项目规划拟建设1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以及配套建设一座220kV(或110kV)升压站,以220kV(或11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最终接入电网方式,以电网公司审查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雅江公司西藏自治区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2.4 服务地 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山南市
2.5 服务期要求:
①框架协议服务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②单个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期应在总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若总框架协议到期后,单个项目相关工作内容尚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延续,中标人须继续履行直至相关工作完成;
③单个项目工作时间要求: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后,按照甲方要求40天内完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后,150天内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取得地方核准(备案)后,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项目前期全部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各阶段工作随内外部条件改变,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调整实施,各专题专项实施前承包人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或通知后方可开展。
2.6 生效条件:
本次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开展采购,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结果与两家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前期成果的项目纳入西藏自治区示范项目情况,与该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协议书。因受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框架协议签订后招标人不必然保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每个项目独立实施,分阶段生效,具体如下:
①投资机会研究阶段:单个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取得同意开展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的批复后,该阶段生效。
②可行性研究阶段:单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复核通过,取得项目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且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并取得项目开发指标后,该阶段生效。
③前期全部专题专项阶段:单个项目完成前期全部专题专项工作,并配合完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取得同意投资建设该项目的批复后,该阶段生效。
上述各阶段若未达到要求的生效条件,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项目实施,中标人不得提出索赔,中标人自行承担开展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7 本项目招标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投资机会研究阶段
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编制完成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后,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通过甲方验收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开展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招标人参与项目竞配申报工作,取得项目开发权,配合完成项目核准(备案)。
第三阶段:前期全部专题专项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正式可研审查意见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开展项目前期全部专题专项工作,取得全部专题专项报告正式审查意见以及或批复文件,并配合完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取得同意投资建设该项目的批复。
2.8.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推荐地点重点考虑:拉萨、山南市等地)拟推荐开展的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及工程规模、方案设想、用地条件(敏感因素排查情况)、初拟接入方式、新能源电源种类配比建议、投资匡算、初步财务评价分析、工作建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1个100MW及以上规模压缩空气储能前期可研或勘察设计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取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经历,并附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