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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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03110004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 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年度,2025年度保单到期后根据合作意向决定是否进行续签2026年度 。
服务地点位于: 哈尔滨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按需求表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公司员工及子女团体医疗保险保障、员工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员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员工意外医疗保险保障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采购要求。预计参保人数160人(102名正式编制+58名子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后续入职人员按此要求参保 。
其他: 最高限价:主被保险人(有医保)的保险费为2495 元/人/年,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费为800元/人/年。采购预算:人民币60.1780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须具备《保险从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以现场查验为准。
(5)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声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质比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近两年无挂靠及非法分包行为,须提供书面声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及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人提供名单为依据进行核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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