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两段式干煤粉气化炉化学激冷优化研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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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两段式干煤粉气化炉化学激冷优化研究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185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两段式干煤粉气化炉化学激冷优化研究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津市
2.2 规 模:265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天津IGCC两段式干煤粉气化炉化学激冷优化研究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天津市 滨海新区
2.5 服 务 期:9个月
2.6 招标范围:依托天津IGCC电站2000吨/天两段式干煤粉加压气化装置,进行两段式干煤粉气化炉化学激冷优化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煤焦气化反应动力学研究、煤焦催化气化反应动力学研究、基于CFD的多煤种反应流场和温度场研究、二段气化炉现场性能实验、一段“切圆”条件下炉内流场和温度场分布数值模拟、面向一段“切圆”情景下二段流场优化数值模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1项及以上锅炉或气化炉数值模拟研究服务业绩,或具有1项及以上锅炉(或气化炉)反应动力学方面的研究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