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一段设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0kV电力电容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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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一段设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0kV电力电容器(招标编号:NZZ250318-2935-068218) ,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0kV电力电容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一段设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电容补偿装置\10kV/1500kVar 3/3 | 2.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付款条件及方式: 到货款:到货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的支付申请及增值税发票后的45天内,支付80%合同额的到货款。 中交款:业主签署项目工程中间交接证书3个月后,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的45天内,支付10%合同额的中交款。 质保金: 质量保修期为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个月,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申请后的45天内,支付10%合同额的质保金。支付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 (2)卖方须满足以下现场服务条款: 1、卖方应提供现场服务,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请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及现场服务所需时间及次数,现场服务包含不限于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装置受电及因卖方导致的现场问题解决处理等)后期不再因现场服务增补费用;个人PPE和调试所需工具原则上由卖方自带; 2、 卖方接到买方的现场服务需求的邮件或者书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现场服务确认单确认时间为准),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元,三天后,每逾期一日,罚款10000元,此项扣款总额以合同调试款和质保金之和为限; 3、 卖方到现场进行现场服务后,需将问题解决完并填写现场服务确认单,由现场采购经理在服务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认为本次服务无效。 4、 卖方应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若经我方或最终用户认定,卖方派遣到现场的技术人员不能胜任工作, 或其行为不适于地方规定或现场条例,买方以信函通知卖方拒绝或要求更换人员,卖方应按要求3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质保期内,如因卖方产品问题导致的现场服务,卖方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及服务, (3)投标商应对技术招标文件中的条款逐条相应,,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不满足的“★”的条款,即作废。投标文件中若有五项不满足“▲”的条款,即作废。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条款。承诺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