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抗燃油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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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3-005363
二、采购单名称: 华电新疆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抗燃油采购
三、采购单位: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18 13:00
八、交货时间: 2025-04-14
九、备注: 联系人:朱坤(技术)高丽丽(商务) 联系方式: 邮 箱: 集采中心联系人:吴云辉 如果咨询商务或者技术问题请与公告中的联系人电话沟通;如果是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首页供应商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09917906208、监督邮箱;集采中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访举报箱位置:集控楼院外大门右手处、集控楼二道门右手处、集采中心三楼右手处,专门受理集采中心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1 |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 抗燃油\FYRQUEL EHC PLUS | 13% | 公斤 | 1,190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公开询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询价项目报价。
4.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 供应商供货周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可予以否决。
8.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附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盖章版、法人身份证盖章版)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可予以否决。
9. 资质要求:无。
10.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不少于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提供相应油品2项及以上抗燃油供货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为合同原件复印件上传(合同首页、签字页、盖章页),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列表形式提供的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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