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分公司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检修道路复垦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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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青海分公司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检修道路复垦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202 )
项目所在地区: 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青海分公司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检修道路复垦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海南州华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镇
2.2 规 模: 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 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41°~99.91°、北纬36.44°~36.71°之间。风电场范围呈东南——西北走向,海拔高度在3166m~3915m 之间。
2.3 施工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镇嘉隆风电场场区
2.4 计划工期: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8月31日
2.5 招标范围: 按照本项目通过审查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要求对检修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完成后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初步验收,同时通过海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等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
检修道路复垦总长约85km,其中山地道路约33km,路面复垦平均宽度约5m,边坡复垦平均宽度约6m;平地道路约52km,复垦宽度平均约5m,总复垦面积约935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园林绿化或植被恢复或土地复垦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件,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其他要求详见通知);②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至少近1年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