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煤矿高瓦斯低渗透性煤层改性复合增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QT-3109 )
一、 招标条件
石泉煤矿高瓦斯低渗透性煤层改性复合增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项目规模: 矿井 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2.4招标范围 : 1.煤体孔隙裂隙结构及矿物质特征研究;2.酸化压裂复合增透机理研究;3.酸化压裂增透多场耦合模型及演化规律;4.煤层酸化压裂复合增透工业性试验。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项目管理 - 高瓦斯低渗透性煤层改性复合增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CHDTDZ084/16-QT-310901):1. 采取增透措施后,单孔抽采瓦斯浓度提高 1.5 倍左右,单孔瓦斯抽采纯量提高 1.6 倍以上; 2. 提交研究报告 1 份; 3. 对煤矿瓦斯抽采队员工培训,掌握该技术; 4.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取得受理通知书); 5. 发表期刊论文 2 篇(取得录用通知书); 6. 研究出一套适用于石泉煤矿的酸化复合增透技术工艺和方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高瓦斯低渗透性煤层改性复合增渗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煤矿瓦斯抽采提效研究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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