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泰安新泰一期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车辆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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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3-005892
二、采购单名称: 山东华电泰安新泰一期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车辆租赁
三、采购单位: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20 08: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4-01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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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高青)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华电泰安新泰一期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6% | 租赁车辆品牌应为传祺、别克、荣威或同等价位裸车价不低于23万元的商务汽油车,所提供车辆车龄不得超过2年,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24小时不定点、不定线路运行。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应答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应答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 应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企业资质: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8. 企业业绩:应答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汽车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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