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筒检查孔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53/19-QT-023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筒检查孔施工服务项 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英格玛矿区
2.2项目规模: 完成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筒检查孔施工,并完成报告编制与报批。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0天 。
2.4 招标范围 : 完成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筒检查孔施工,并完成报告编制与报批。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地质勘查设计-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 筒检查孔施工 (CHDTDZ053/19-QT-02301): 完成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筒检查孔施工,并完成报告编制与报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地质勘查设计-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主副回风斜井井筒检查孔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煤矿项目井筒检查孔施工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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