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非氧化性循环水处理药剂组分开发研究采购采购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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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新型非氧化性循环水处理药剂组分开发研究采购工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择优选定报价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
新型非氧化性循环水处理药剂组分开发研究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
2. 采购范围
新型非氧化型循环水处理药剂的组分开发研究,详细的开发研究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新型非氧化性循环水处理药剂组分开发研究技术规格书》(24FW1123-202-BG Rev.1)。
3. 进度要求
乙方需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文件和专利等。详细要求见《新型非氧化性循环水处理药剂组分开发研究技术规格书》(24FW1123-202-BG Rev.1)。
4. 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3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公司相关财务状况信息。
4.4 近 3 年(2022-2024 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 近 3 年(2022---2024 年)内报价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4.6 近 5 年(2020---2024 年)内报价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4.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9 投标人持有 GB/T 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级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报价人,采购小组有权废标,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
5.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官方网站(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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