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融通中央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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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融通中央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南京中央饭店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03130002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南京融通华东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南京中央饭店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南京中央饭店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
交货地点位于: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237号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比质比价文件要求 。
其他: 最高限价为14.8万元(含税)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被旅发公司其它单位纳入黑名单供应商。
(4)投标人不得在中国融通集团或旅发公司慎用供应商名单库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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