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分行购置业务经营用房装修项目变更公告
新疆
一、更正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03月10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和田地区分行购置业务经营用房装修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项目编号:6532012501150062900100100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澄清变更如下:
1.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装修装饰工程及消防设施工程类似施工企业业绩不得少于2项,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且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装修装饰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类似施工企业业绩不得少于2项,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且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2.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标准:每提供项目负责人1项类似业绩得1分,最高5分。
现变更为:每提供项目负责人1项类似业绩得1分,最高5分。(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装修装饰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类似业绩,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且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 具体变更事项详见澄清文件,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仔细阅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