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富裕绿电能源塔哈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变电站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富裕绿电能源塔哈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变电站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242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富裕绿电能源塔哈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变电站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富裕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富裕绿电能源塔哈风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变电站改(扩)建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塔哈镇。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200MW ,共安装 32 台单机容量 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期项目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 220kV 侧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配电装置选用户内 GIS 的布置型式(预制舱),升压站内配套 1 台容量为 200MVA 的主变压器, 35kV 配电装置采用预制舱内开关柜布置型式,送出线路拟以 1 回 220kV 线路送出至 500kV 齐齐哈尔市冯屯变,送出线路长度约为 5km 。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2.3范围: 本次招标为升压站建安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变电站改(扩)建EPC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 2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4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1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下同)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变电和送电工程(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施工业绩(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施工业绩可同在一个合同中,也可不在一个施工合同中),同时具有至少2项风电场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升压站的土建、电气安装和调试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电压等级不低于220kV的变电或送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专业资格证书、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2.4本工程拟任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