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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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2-250074
1、采购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砂石料加工系统一套,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上水库位于石梁溪上游支沟山后源沟源,下水库位于三仙桥附近石梁溪上游河段。柯城电站与衢州市、金华市、杭州市的公路里程分别约34km、117km和218km。柯城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额定流量为92.5m³/s,额定水头374m,平均年发电量12亿kW·h。柯城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大坝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下水库大坝及泄洪建筑物等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消能防冲等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
2、采购范围:谈判响应人对从电源输出端以下的整套砂石料加工系统设备及相应配套的电器控制柜、电缆、钢结构支撑进行报价, 并对砂石料加工系统包含的全部粗碎、中碎、制砂、给料、洗砂、筛分、污废水处理设备及带式输送机以及电气控制系统、电线电缆等的结构形式、电机功率、生 [A1] 产能力、不同规格石料的成品出料率等参数做详细说明, 以上所列设备为采购人暂定,响应人可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整套系统并增减设备,整套系统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的现场布置方案设计、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含人工、机械、材料等费用)、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调试与技术服务、系统设备的联动试验、试生产。 谈判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砂石料加工系统的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和产地。如未提供砂石料生产系统的技术参数以及所包含的主要设备清单、品牌及产地, 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3、标的物: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砂石料加工系统 | 系统生产能力约为220t/h,出砂率不小于 38%。 [A2] 毛料设计处理能力270t/h。 | 台套 | 1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5月上旬具备安装条件 | 浙江省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工地 | 交钥匙工程,报价含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
4、交货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5月上旬具备安装条件
5、付款方式及比例:
5.1付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60%,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6个月,采购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兑贴息费。
5.2付款比例:
(1)预付款:无
(2)货款支付: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30%,设备运行3个月且无质量问题支付总货款的30%,6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30%(合计总货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
报价人如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可另行说明。
(3)质保金:
设备购置款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满使用无质量问题后返还,质保期内并对砂石料加工系统包含的全部粗碎、中碎、制砂、给料、洗砂、污废水处理设备及带式输送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设备,以各响应人实际设计系统中的设备为准)存在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交货地点: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工地。
7、质量要求:
(1)砂石骨料加工成套设备技术要求
《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NB/T 》(10488-2021)、
《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2010)、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铸造铜合金—成分和力学性能》(ISO1338-77)
《铸件尺寸公差和机械加工余量体系》(ISO8062-2016)
等相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工程要求,取较高标准验收。
(2)国家标准及合同中未约定部分按生产厂家产品参数执行;
(3)成交人应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设备质保期为从货物到达工地现场经调试完毕后,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状态7日后起计,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同时承担因设备质量原因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5)成交人提供给采购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6)具备技术成熟、先进、实用、可靠,设备应具备运行稳定,操作安全方便,运行费用经济合理。
(7)成交人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设备整机零件图册、设计图纸、电气图、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需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8、砂石骨料加工设备的生产成品质量及生产能力技术要求
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砂石系统需要骨料约60万t,要求骨料粒径分别为分别20-40mm、5-20mm、砂(细度模数2.4-2.8)和5-10mm豆粒石,加工成品骨料要求满足水电施工相关规范。砂料料加工原料为玄武岩,饱和抗压强度平均约80Mpa,主要料源为前期标洞挖料和道路开挖料。
本次采购需要采购一套系统生产能力不小于220t/h的砂石加工系统,设计方案由响应人自行设计,采购人不限制使用设备种类。但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8.1 系统出砂率不小于38%,满足相关规范细度模数要求。
8.2 20-40mm、5-20mm、砂(细度模数2.4-2.8)比例接近30%:32%:38%,系统设计时,综合考虑避免各种骨料产量失衡。
8.3 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将综合考虑系统设计、设备配置方案、运行成本、采购价格、维护成本等多方面综合因素。
8.4系统在安装调试完成后1个月内邀请成交供应商共同鉴定系统生产性能。如发生出砂率不足、骨料品质不达标、为满足出砂率,实际生产能力达不到220t/h等不满足采购要求情况,一律按照违约处理, 成交人需自行承担系统达到采购人技术要求的所有升级改造费用 。
9.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从货物到达工地现场经调试完毕后,试运行达到正常使用状态7日后起计,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成交人应对本次报价的所有产品的质量负责,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设计、材料或做工上的原则性缺陷,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包含电子邮件或传真、扫描件等)后,自主选择寄送适当的部件进行更换修理,或者派遣有能力的工程师进行替换或修理工作,其设备的更换、修理并交付到 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 项目部或需方指定地点现场,应在7日内完成,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若有)请专门说明。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施工停产7天以上,采购人有权就停产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向成交人索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 谈判响应人必须为设备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等能力。
(二) 谈判响应人报名前,必须为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注册成功的水电十二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
(三) 谈判响应人应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2021年-2024年销售业绩不少于 5 个,且签订的砂石料系统或相关设备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清晰的销售发票凭证。
(四) 谈判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 谈判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供应商黑名单,无不良供货记录。
(六) 谈判响应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七)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0时3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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