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水上安全警戒与远程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CNF00606-S-ZT-0003),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1000MW,拟安装33台18MW(明阳)和25台16.2MW(金风)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500kV海上升压站、一座海上补偿站和陆上集控中心,其中海上补偿站和陆上集控中心与中广核阳江帆石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共用(由帆石一建设)。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50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三芯500kV海底电缆经海上补偿站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在陆上集控中心通过50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
招标内容与范围:
风电场施工期现场的警戒,确保现场警戒在保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需满足业主以及海事的要求,进行现场警戒服务,需配置进场船舶数量暂定为3艘(具体以施工期安全警戒需要为准)。包含但不限于警戒服务所需的船舶、设备、备件、补给、燃油、淡水、停靠码头、网络通讯等。
需对风电场施工区域内的施工期船舶航行具备监管服务、船舶通讯服务(构建并提供网络通信,满足远程视频监管要求)、船舶视频监管服务、提供岸上安全管理信息化技术值班中心场地等相关服务。
保证进场人员满足中广核进场条件要求,进场船机、设备满足工作要求以及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视频能够提供给当地主管部门、中广核业主以及采购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供应商/服务商黑名单
5、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至少3个海上施工警戒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应答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应答人。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