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电江山上余30MW柔性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光伏区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衢州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118/17-SG-182 )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电江山上余30MW柔性光伏发电项目 柔性支架光伏区建安工程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上余镇塘岭二村
2.2 项目规模: 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光伏工程施工 - 柔性支架光伏区建安工程 (CHDTDZ118/17-SG-18201): 浙江华电江山上余 30MW 柔性光伏发电项目柔性支架光伏区建安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柔性支架光伏区建安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10MW及以上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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