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8批集中招标(中国电力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海南
-文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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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度第8
批集中招标(中国电力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
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中新电(海南)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完成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青山岭西侧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2x600吨/日焚烧炉,配置余热发电装机容量30MW,年处置生活垃圾量约43.8万吨。餐厨垃圾100吨/日,粪便无害化处理100吨/日,协同处理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3.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5-03-01-607-01 | 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日处理1200t/d垃圾焚烧设计采购施工招标,主要内容两条日处理600t/d焚烧线配套设备(不含焚烧炉采购、餐厨收运车辆采购、粪便运输车辆采购)、1台30MW汽轮发电机机组、100t/d餐厨垃圾处理系统、100t/d粪便无害化处理系统、1座13.3万/m3飞灰填埋场、取水工程等配套所有工程(不含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本工程的施工开工是指垃圾池底板开始浇灌第一罐混凝土;本工程竣工日期暂定:2026年8月30日。(1)EPC合同工程总工期:开工后14个月完成72+24h满负荷试运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垃圾池底板开始浇灌第一罐混凝土不得超过3个月)。(2)试运合格后6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考核。(3)试运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达标投产考核验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中[里程碑计划]控制合同工程的进度,实现里程碑节点目标,最终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投标人不属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未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海口市文昌市共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1)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分工提供各方相对应的资质证书,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业绩要求:1)投标人(非联合体)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1个单台600t/d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1个单台600t/d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责任的单位应具有至少1个单台600t/d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说明: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设计业绩,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施工业绩)。3)上述业绩均须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若不提供有效完工证明材料将导致否决投标)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4)项目经理:1)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具有单台600t/d 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经历或施工管理项目经理经历或设计总负责人经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3)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要求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同联合体的成员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注: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智能化招评标,请投标人提前在投标管家中熟悉上传投标文件流程,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结构化内容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结构化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专家以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为评审依据,如果结构化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时,评审专家以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不实或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时,对评审专家造成误导,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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