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2025年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低压部分分包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 2025年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低压部分分包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 2025年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低压部分分包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5-021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项目名称: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 2025年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低压部分分包框架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5-021
2.5 项目地点: 清远市阳山县
2.6 项目类别: 工程类
2.7 项目类型: 框架
2.8 项目概况: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2025年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低压部分的土建部分、劳务部分施工内容。项目预估容量10MW,采购预算金额1611.00万元。
2.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 的 物清单:
工作内容:
3.2 招标范围: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2025年农光互补光伏工程项目低压部分分包框架招标的土建部分、劳务协助部分施工进行框架招标。本次招标最终以招标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3.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投标多个标段的,须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的标段优先顺序)。
3.4框架有效期: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4.1 单项工程委托工期要求:40日历天内完工。其中工期管控要求如下:
(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招标人可以扣除中标人相当于该委托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的30%的总费用作为违约金。
( 2)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导致该委托单项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经双方约定可延长工期,按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为准。
3.4.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 1)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需求预测量×(1+20%))时,即终止该成交单位的框架协议。
( 2)框架协议期届满,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3.5 承包方式
3.4.1土建专业分包:包工部分包料、包工程质量、包施工安全、包施工工期、包文明施工。
( 1)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中标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 2)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3.4.2劳务分包:包工不包料、包工程质量、包施工工期。
( 1)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中标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辅助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 2)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辅助工器具、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四 、 投标人资格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