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江西院宁东铁路外部电源工程铁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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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212-250037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外部电源工程NDWD-E-2标段铁塔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 业主自筹 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标段新建三条 110kV 线路,线路总长66.5公里。其中(1)甜水河变电站-古窑子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 21.5公里;(2)古窑子牵引站-鸳鸯湖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0.2公里;(3)青龙山变电站-鸳鸯湖牵引站线路工程,线路全长34.8公里。计划总工期 280 日历天。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将由成交人提供本采购公告中所规定的软件和设备,包括设备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货、从制造厂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和交接验收;提供安装和调试指导、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
1 | 铁塔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吨 | 1578 |
3、采购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4、交货时间: 暂定2025年4 月 25 日,具体交货日期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交货和提供相应服务。
5、交货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外部电源工程NDWD-E-2标段项目地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应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下同)6项铁塔供货业绩(须附上合同封面、签署页和供货范围,若无则视为无效业绩)。
2.质量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研发、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通过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组织机构图(应有相应的安全、质量部门和管理人员)及提供公司质量管控制度文件。
3.信誉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近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
5、通用资格要求
(1)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8)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9) 塔材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入围国网供应商名单。
6.投标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招标项目的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生产许可证和提供相同类型设备型式试验和检验报告。同时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有效许可证。
(5)本标段设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e)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备质量问题的;(f)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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