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采购数据资产管理系统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154/17-QT-03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采购数据资产管理系统研发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北京
2.2项目规模: 全面梳理华电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及数据资源情况,
开展数据治理咨询服务,完成数据治理实施并实现采购数据质量提升,完成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探索研究数据要素价值化应用场景,完成DCMM认证咨询服务,取得1项软著并发表两篇核心期刊论文。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内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软件开发及维护 - 采购数据资产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CHDTDZ154/17-QT-03301): 全面梳理华电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及数据资源情况,开展数据治理咨询服务,完成数据治理实施并实现采购数据质量提升,完成数据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探索研究数据要素价值化应用场景,完成 DCMM 认证咨询服务,取得 1 项软著并发表两篇核心期刊论文。 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采购数据资产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项数据治理相关项目投运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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