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绿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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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绿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283,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次绿化服务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厂区基本条件:原生地貌为芦苇地,盐碱地,含盐量高( PH值达到:7.5-8.6,局部PH值:9- 10 ),且地下水位较高、干旱,年降水量 200mm,年蒸发量2000mm。
2.1.2招标范围:对国能新疆化工 全厂乔、灌、木及草坪的日常绿化养护,绿植采购及苗木补植、土壤改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改良剂等措施)及非指定绿化工程区域的除草工作,全厂绿化灌溉系统的维修维护及更换、每年冬季绿化区域管理。主要区域的绿化工程服务( 厂南路及纬十四路、中心大道、办公楼及宿舍楼周边部分绿化区域,其中厂南路及纬十四路改造绿化区域面积为 6201m²,中心大道改造绿化区域面积为13963m²,办公楼及宿舍楼周边部分改造绿化区域面为15502m²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 4 服务期限:
(1) 本项目的绿化养护计划服务期限 :
第一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 至 2025年11月30日
第二年服务期限为: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第三年服务期限为: 2027年3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2) 绿化工程服务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年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1.5项目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 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单项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合同内容同时包含绿化施工和养护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或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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