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电铲自动化挖掘机器人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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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电铲自动化挖掘机器人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264)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电铲自动化挖掘机器人研究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伊敏露天矿 WK-20 型电铲已具备遥控作业功能,计划在该型电铲上开展自动化挖掘机器人研究,增加铲斗位置感知、动作轨迹记录,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电铲自动作业功能。
规模: 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 3500 万吨。
范围:投标人负责电铲自动挖掘机器人研究工作,分析伊敏露天矿具备远程遥控功能的 WK-20 型号电铲及无人驾驶卡车的配置、工况等信息,在保留遥控操作功能的基础上,编制电铲自动化挖掘机器人研究方案 ; 基于提出的研究方案,投标人开展应用研究,开发铲斗位置感知、动作轨迹记录、自动控制等功能,实现电铲自动作业 ; 投标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已开发的功能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矿山矿用设备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或无人驾驶技术等)相关研究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