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在线氮氧化物分析仪0-200mg/m3±1%FS隔爆型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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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在线氮氧化物分析仪\0-200mg/m3 ±1%FS 隔爆型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招标编号:NWZ250404-3809-06990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氮氧化物分析仪\0-200mg/m3 ±1%FS 隔爆型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氮氧化物分析仪\0-200mg/m3 ±1%FS 隔爆型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机柜+吹扫系统 | 8.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具有分析小屋集成能力的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所投标的在线NOX分析仪需至少有2家及以上用户成功使用的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2月30日前。卖方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标明装置名称、仪表型号、用户和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分析仪及预处理部件防爆等级满足 IIB+H2 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提供防爆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在线NOX分析仪测量方法采用紫外法,准确度1%FS。在线NOX分析仪测量范围0-200mg/m3(现场测量范围可调整,能调整到0~120mg/m3)。 (3)在线NOX分析仪带LCD显示、按键操作,具备4-20mA模拟输出和至少一路继电器输出接点及带ModbusRS485信号输出功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