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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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FGS-202501-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人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所需商品混凝土
招标范围:
01商品混凝土1包:平顶山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高温水网项目,采购混凝土 $2229\mathrm{m}^{3}$ (C20、C25、C30、C40),交货地点为平顶山宝丰县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往北150米;
02商品混凝土2包: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采购混凝土 $9486.8\mathrm{m}^{3}$ (C15、C20、C25、C30、C30水下、C35、C40、C50、C25透水),交货地点为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南四环交叉口向西500米项目部工地;
03商品混凝土3包: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采购混凝土 $25668\mathrm{m}^{3}$ (C20、C25、C30、C30P6、C40、C40P8),交货地点为郑州金水路与南阳路交叉口附近。
交货期:2025年04月至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实收资本不得为零,如在本财务年度实收资本存在变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份2022年至今同类混凝土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2021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2021年至今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各项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的能力,单站至少配备两套生产能力100方/小时的拌和机,混凝土年生产能力达15万方,能满足交货要求,具有良好的运输能力,随时能保证工地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验报告(碎石、砂、水泥);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投标人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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