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电文昌3.92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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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32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海南华电文昌3 .92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 址: 海南省 文昌 市。
2.2 项目规模: 建设单位为华电(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华电文昌3.92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选址文昌市锦山镇湖山灌区罗豆干渠共计3.6km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拟采用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根据地理形势,拟采用710Wp单晶硅双面组件,本次招标规划装机容量交流测3.92MW,直流侧4.8908MWp,具体接入方案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 2025年4月开工,2025年4月 30 日首次并网发电,2025年5月31 日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如在4.30节点如期完成并网,发包方可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总包方不超过合同总额施工部分费用的3%作为合同额外奖励,未如期并网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扣罚。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光伏电站 E PC 总承包 -EPC 工程总承包 (CHDTDZ046/16-ZB-32701): 本工程包含投标范围工程设计;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含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 10kV 电缆及部分低压电缆的采购、运输) 、运输、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施工临时及设备永久用地征租用 ( 含 青赔), 负责完成光伏区进场施工协调、场地清表、光伏厂区周边所有遮挡光伏组件树木的砍伐、新建站内运行数据预留接入运维中心系统端口;负责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 含 10kV 送出线路设计、施工 、 接火、调试、验收等 ) ,建安工程施工 ( 含雨季施工费用 ) 、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整体工程的调试、试验、安装、专项验收、质量监督、启动验收 ( 包括 所有 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组织召开启委会 ) 等 一揽子工程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但不限于工程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相关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或在建)装机容量5MW以上光伏EPC业绩(户用光伏及村级电站不纳入项目业绩统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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