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治安保卫服务项目(三年)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376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治安保卫服务项目(三年)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1029号 。
2.2项目规模: 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年(2025年4月24日-2028年4月
23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物业管理-2025-2028年度治安保卫服务项目(三年)(CHDTDZ058/19-QT-37601): 主要负责承担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生活区及生产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全厂治安保卫(有五个主要大门、硬隔离区域、临时库区,厂区围墙、物资库房区域,厂内所用重点区域,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区域,并设立治安监控室)、厂内巡逻、生产翼闸值班,协助厂区外临近企业的支援等全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布防整体方案,经米东热电公司审定后实施,并结合厂内实际不断改进逐步完善。负责按劳动法等国家地方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各岗位人员职责,并制定相应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年度保安人员培训计划并实施。负责落实各阶段各项保卫防范措施、计划及突发事件处置,治安保卫应急演练工作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5-2028年度治安保卫服务项目(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治安保卫服务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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