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尿素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芜湖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10/21-TX-001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 (生产物资类班车)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尿素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
2.2 项目规模:2X660MW+1X1000MW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化学化工产品 -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工业尿素项目 (CHDTDZ010/21-TX-00101):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工业尿素 优等品 7000 吨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尿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尿素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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