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环保措施综合控制优化研究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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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环保措施
综合控制优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1-301)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太仓市
1. 招标条件
本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环保措施综合控制优化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要求,本项目通过对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堆场现有环保措施的分析,利用数值模拟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得出各个布置方案的环保效果,得出港区的综合抑尘效果,同时对堆场区域大气环境本底值进行摸底监测,给出相应的环保提升方案,最终确定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环保措施综合控制优化方案。
服务期:本项目整体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环保措施综合控制优化研究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方应具有 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港口环保咨询服务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工程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