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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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352 )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监测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风险告知:本项目待通过华能集团投资决策后生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项目不具备前述生效条件,则不执行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监测服务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浙江省 。
2.5 服 务 期: 计划工作时间为2025年4月至2028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华能玉环四期扩建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监测服务,包括施工期监测服务、运行期1年监测服务及工程创优(国优金奖)工作配合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施工阶段建筑变形测量或沉降测量或基坑监测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施工阶段建筑变形监测或沉降监测或基坑监测的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职称证书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证明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