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CL-ZB- 256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 , 出 资 比 例为 1 00 %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现对 本招标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 招标 采 购货物 的 名 称: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
2.2项目概况 : 精密空调 (2.5匹)6台,中央空调风管机组(1.5匹) 34 台,中央空调风管机组( 3匹)3 2 0台,中央空调风管机组(5匹)20台,新风换气机(600 m³/h风量)20台,新风换气机(800m³/h风量) 2 0台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所投设备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3.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3.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3.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3.9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区域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3.10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1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3 .1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一份空调安装合同,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注1: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该合同发票清晰扫描件,可体现签署日期、合作主体、合同金额等(合同有效期限内,提供该合同单张结算发票金额或多张结算发票合计金额需达到50万(含)及以上)。注2: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双方落款的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署时间为准,合同没有签署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为准。注3:如合同产品内容、合同金额包含多款产品,则投标人必须单独注明本合同中空调合同金额,并对其注明金额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