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300MWac+200MWac光伏发电项目翻译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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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03/19-QT-010 )
一、 招标条件
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300MWac+200MWac光伏发电项目翻译外包服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300MWac+200MWac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乌国东部吉扎克州境内,场区中心距首都塔什干直线距离约200公里,距吉扎克州吉扎克市以西北约30公里。
2.2项目规模:全厂容量装机规模500MWac,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300MWp,二期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全部并网后至竣工结算、决算完成时间暂定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建设期技术咨询 - 翻译外包服务 (CHDTDZ003/19-QT-0102): 根据招标人需要,对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 300MWac+200MWac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相关文件进行中 - 英 - 俄 - 乌兹别克语之间的对照笔译,级别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翻译工作应包含译稿、审稿、校稿、排版全过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翻译外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之间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同时有以下建设工程方面的合同业绩:1个俄-中或中-俄;1个英-中或中-英;1个俄-英或英-俄。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页、服务期限页等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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