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一分局灵寿施工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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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4-25013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商品混凝土,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灵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寨头乡境内,工程区附近有行唐县、平山县、正定县、石家庄等城市。京冀地区交通发达,工程区与灵寿县、平山县、正定县、石家庄市、保定市及北京市均有县道、省道、国道、高速公路及铁路通达,工程区距灵寿县56km,石家庄市约99km,距北京市约283km。
本工程为大(1)型一等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400MW,装机4台,单机容量350MW。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000m,死水位960.0m,调节库容600.0万㎡,死库容25.0万㎡。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73.0m,死水位352.0m,调节库容726.0万㎡,死库容280.0万m。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河北电网,在电网中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以及事故备用等任务,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
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2、 采购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 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152.5 | 立方米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900 | 立方米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F150 | 3198 | 立方米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0喷混凝土 | 1672 | 立方米 | |
5 | 商品混凝土 | C25 | 3100 | 立方米 | |
6 | 商品混凝土 | C25DF50 | 26531.65 | 立方米 | |
7 | 商品混凝土 | C25喷射 | 8922 | 立方米 | |
8 | 商品混凝土 | C25DF50喷射 | 11259.2 | 立方米 | |
9 | 商品混凝土 | C25F200 | 97.2 | 立方米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25F150 | 5700 | 立方米 | |
1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320 | 立方米 | |
12 | 商品混凝土 | C30DF50 | 2002.18 | 立方米 | |
13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P8 | 2460 | 立方米 | |
1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130 | 立方米 | |
1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16607 | 立方米 | 抗冻标号DF50,弯拉强度5.0MPa |
备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联系采购方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线上签署合同,若不能响应则按废标处理。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投标报价:本次采购标的物均为固定单价采购,整个合同履约期间单价不做调整。
5、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分批交货。
6、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现场。
7、质量标准或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及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所供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人现场指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9、付款方式: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每次付款前须开具等额的收据;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供方提出订单,供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发货,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若开发票则在当月10日之前开具3%或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当月挂账,次月支付发票金额的80%,剩余15%的货款距上次付款后的三个月内付清,若发票在当月10(不包含10)号之后达到,则次月挂账,次次月按上述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以此类推;剩余5%作为质量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在此期间若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退还。
10、参与投标时,请根据系统提示账户,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将通过系统自动查询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全部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025年1月证书或检验报告。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21-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09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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