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分行顺德大良办公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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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分行顺德大良办公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就 佛山市分行顺德大良办公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为 佛山市分行顺德大良办公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ZB-04-04A-2025-D-E03849),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 佛山市分行顺德大良办公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ZB-04-04A-2025-D-E03849
2.3 编号 : GD250056
2.4 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 通过公开招标为佛山市分行顺德大良办公综合楼消防改造项目,选取 1家中标供应商。承包建设内容包括大良办公综合楼的消防给水系统设备及工程、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工程、防排烟系统设备及工程、集中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及工程、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设备及工程、防火门监控系统设备及工程、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及工程、灭火器及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专用电梯,消防电气部分设备及工程,消防平面及前室部分设备及工程等。 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预算:含税总预算4,245,500.00元
2.7 项目合同工期: 150 天。
2.8 建设地点: 佛山顺德大良地区(按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5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7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8 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建设部核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焊工作业证四种专业资格证至少各一名施工人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9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同时提供 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体现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
3.10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1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
3.1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3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
3.14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
3.15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
3.16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
3.17 投标人已通过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 。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
3.1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承诺函 ,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20 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