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数智设备运输、厂内设备倒转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QT-311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数智设备运输、厂内设备倒转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 目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华电数智智能装备中心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2.2 项目规模:
标段1: 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设备及其它物资的运输。货物运输数量由发包人根据各矿的维修设备数量进行确定。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托运地点:华电数智智能装备中心或各矿;
标段2: 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设备及其它物资的厂区倒运,设备拆装时使用吊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 物流运输 - 华电数智设备运输服务 (CHDTDZ084/16-QT-311001): 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设备及其它物资的运输。货物运输数量由发包人根据各矿的维修设备数量进行确定。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托运地点:华电数智智能装备中心或各矿。
(2) 物流运输 - 华电数智厂内设备倒转服务 (CHDTDZ084/16-QT-311002): 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设备及其它物资的厂区倒运,设备拆装时使用吊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华电数智设备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资格要求:投标人公司名下必须具有载重30吨及以上半挂牵引车总数不少于10辆(半挂牵引车必须出具行驶证扫描件)。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设备运输(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物流运输-华电数智厂内设备倒转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9.资格要求:投标人公司名下须自有载重30吨及以上半挂牵引车总数不少于5辆,额定起重量90吨及以上汽车起重机不少于1台;半挂牵引车须出具行驶证扫描件,汽车起重机须出具驾驶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设备运输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