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长治公寓车间长治北机务铁路行车公寓、长治北客运铁路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长治公寓车间长治北机务铁路行车公寓、长治北客运铁路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ZFJGYDYWWB2025028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长治公寓车间长治北机务铁路行车公寓、长治北客运铁路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业务,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长治公寓车间长治北机务铁路行车公寓、长治北客运铁路行车公寓卧具洗涤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ZZFJGYDYWWB2025028
2.3 、采购内容:按公寓实际生产需要为依托,为公寓卧具提供“取旧洗新”及配送业务。(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
2.4 、预算金额(不含税):13.24万元
2.5 、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6 、服务地点:长治北机务铁路行车 公寓、 长治北客运铁路行车 公寓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率标准执行; (需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或其他合法排污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需熟悉铁路企业服务类安全作业规范及相关要求,具有相同或相近行业服务业务承揽经验,并提供近两年内相同或相近业务至少1份承揽证明合同;
3.5 、财务要求:供应商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6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2022 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响应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移出有效)的结果截图;提供通过平台-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被列入处罚期结果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报名,投标企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为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 、供应商须在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关于运用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