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安电厂承德县150MW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承德市
正在报名
华能上安电厂承德县150MW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401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上安电厂承德县150MW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上安电厂承德县150MW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光伏电场总装机容量为150MW,储能容量为30MW/60MWh。项目拟建设区域位于承德县高寺台镇,头沟镇域内。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河北分公司立项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2招标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所在地范围内进行相关的前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以下前期咨询服务的报告编制、现场作业或踏勘、组织报告评审并获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工作。
1.本项目全部地形图测绘;2.安全预评价备案;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复文件;4.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批复文件(含规划衔接方案报告、节地评价报告);5.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报告及批复文件(若涉及签署互不影响协议,包含协调、签署互不影响协议);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文件;7.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9.军事设施调查批复文件;10.林地、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占用林地、草原手续报批;11.文物勘探报告及批复;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3.接入系统报告和短路比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批复;14.电能质量报告编写及批复获取。(如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更,须根据变更后建设地址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上述全部工作,并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和1项新能源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