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渤海新区100MW风火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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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渤海新区100MW风火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411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渤海新区100MW风火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井陉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华能渤海新区100MW风火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位于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齐家务镇、官庄乡,项目场址属平原地貌。拟安装16台6.25MW风机,轮毂高度160m,叶轮直径200m~220m,总计装机容量100MW。本风电场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内安装120MVA主变1台,风力发电机组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通过通过1回220kV出线接入金肖220KV变电站(规划站)220kV侧,实现送出。本项目本期按风电装机容量20%配置储能系统,放电时间4h,储能系统装机容量为20MW/80MWh,通过1回集电线路分别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储能进线柜。
2.2招标范围:华能渤海新区100MW风火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包括升压站工程、风电场工程、储能工程、集电线路工程、交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建设涉及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测阶段:投标方负责对全部建设内容,开展工程地质勘查与地形图测绘、工程钻探、工程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试桩、水文气象、电阻率测量等勘测工作,为设计提供详实的地质资料和充分的支撑。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场内集电线路等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负责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直至竣工验收,负责项目设计整体概算、工程配合(包括对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及协调、配合)等工作。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制度”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勘测工作进行管理。
(2)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重点区域(包含风机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风资源论证、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所有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并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4)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5)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50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场工程(160米及以上高度混塔)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时间签订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具有高级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50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场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