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2025-2028年度辐射监测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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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2025-2028年度辐射监测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410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2025-2028年度辐射监测系统维护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2025-2028年度辐射监测系统维护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服务时间36个月,服务期限暂定为2025年09月13日至2028年09月12日,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发函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辐射监测系统在线仪表的定期试验、预维、消缺和检定(包含仪表送检及到厂检定)工作;便携式及移动式辐射防护仪表的消缺工作;放化实验室辐射测量仪器的到厂检定工作;辐射监测系统上层机柜及控制系统的预维和消缺工作;气体采样和分析系统预维和消缺工作;燃耗测量系统定期试验、预维(包含探测器抽真空)和消缺工作。质保等级QA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辐射计量仪器或仪表的维修或维保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