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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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412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委托乙方对高温堆实保系统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的功能、性能和配置有效性开展独立评估,通过现场观察、抽样检查、试验和演习等方法,分析系统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出具评价报告,并在改进后重新评价系统有效性。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堆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计划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实保系统有效性评估;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出具实保系统有效性评估报告。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
2.6 招标范围: 委托乙方对高温堆实保系统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的功能、性能和配置有效性开展独立评估,通过现场观察、抽样检查、试验和演习等方法,分析系统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出具评价报告,并在改进后重新评价系统有效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证书,并满足《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A类的要求,认可项目应包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的相关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有效性评估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