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917
项目名称: 东平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
预算编号: 5125-W1150165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3928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93928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93928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东平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3928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东平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一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7.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8.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