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实施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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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实施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365 )
项目所在地区: 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实施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集团所属部分区域公司的火电燃煤单位项目现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实施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2.4 服务地 点: 华能集团所属部分区域公司的火电燃煤单位项目现场
2.5 招标范围: 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实施技术服务,包括:1.实施准备及数据收集,主要包含驻场调研、项目准备、项目启动会、电厂燃料现场业务梳理及整理、设备情况摸底、基础数据收集及配置等;2.系统升级及部署,燃料服务器硬件网络规划、服务器虚拟化规划建设、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安装部署、生产环境配置调试、国产数据库安装配置、调试、数据库审计策略配置、数据库备份及异地备份、Docker容器化部署和nginx代理配置、电厂信息化三区内网结构调整、网络策略优化、防火墙策略配置、国产燃料系统部署、配置、调试及自动化同步部署、历史数据迁移;3.系统功能部署及调试,主要包含公路无人值守计量系统、动态轨道衡无人值守计量系统、静态轨道衡无人值守计量系统、翻车机PLC控制系统、采样机控制系统、原煤样集样器系统、制样系统、化验系统、入炉加仓系统、给煤机耗用、煤场管理系统(数字化煤场设备信号接入、采集模型程序)、配煤掺烧系统、物资及燃油系统、样重称重系统、网络天平系统部署与调试。技术开发主要工作要求:(1)必须在热工院自主研发TPRI-DMP平台完成开发;(2)代码规范符合开发管理规定;(3)完成后移交甲方源代码。开发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煤场管理下的主要功能内容,详见技术协议;4.标准接口调试,主要包含集团侧调运系统数据接口、公路无人值守计量系统接口、静态轨道衡无人值守计量系统接口、动态衡数据加密采集系统接口、动态轨道衡传感器监视接口、车厢采样机、桥式采样机接口、全自动制样机接口、采制一体设备接口对接、全自动化验系统接口、全自动备查样系统接口、气动传输系统接口、事件数据接口、电子样柜控制系统接口、煤样交接系统接口、化验设备数据实时采集程序部署接口、温湿度仪数据的采集接口、门禁系统节点梳理及数据采集接口、盘煤仪、斗轮机等数据相关硬件接口调试、上级单位(含:集团和区域公司)数据采集接口调试。技术开发主要工作要求:(1)必须在热工院自主研发TPRI-DMP平台完成开发;(2)代码规范符合开发管理规定;(3)完成后移交甲方源代码。开发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燃料报表的主要功能内容,详见技术协议;5.设备状态监控调试,主要包含化验设备监控、天平监控的配置、汽车衡监控与轨道衡监控的配置、电子皮带秤监控与给煤机监控的配置、采样机监控配置、全自动制样机监控的配置、智能存样柜监控配置、设备状态主界面组态、配置及调试及相关缺失硬件配套采购;6.系统培训,主要包含系统部署环境培训、系统接口培训、各系统使用培训统计一培训及根据客户班次规则完成现场一对一培训、系统上线后的操作培训等;6.系统上线及现场支持,主要包含各业务节点软硬件应用支持、系统双规运行跟踪、正式环境切换跟踪培训、系统上线支持及验收等工作。7,售后服务,主要包含现场驻场服务和远程7*24小时服务,质保期服务1年。技术服务内容详细信息见技术协议约定。
2.6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每笔订单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约定期限内实施厂侧燃料管理系统国产化实施服务的电厂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以该期间实际服务需求数量为准。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力行业的软件开发或升级改造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