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x660MW煤电项目给煤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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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times660$ MW
煤电项目给煤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ensuremath{\mathrm{?}}\ensuremath{\gamma}_{2}\ensuremath{\times}660\ensuremath{\mathrm{MW}}$ 煤电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给煤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4JLERFGS-W003
2.2 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永平村
2.3 建设规模:1320MW( $2\times660$ MW)
2.4 建设工期:2024 年项目启动,2025 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具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给煤机
2.6 数 量:12 台
2.7 技术规格:
2.7.1.给煤机整机寿命不低于 30 年.
2.7.2.给煤机能实现连续均匀地给煤、称重准确可靠,并根据锅炉燃烧控制系统的要求,无级、快速、准确调节给煤机出力,使实际给煤量与锅炉负荷相匹配。给煤机应能实现满载启动。
2.7.3.给煤机计量精度: $\pm0.25%$ 。
2.7.4.给煤机控制精度: $\pm0.5%$ 。
2.7.5.整机无故障连续运行 30000 小时以上,皮带使用寿命在 40000 小时以上。
2.7.6.给煤机抗爆能力按不低于 0.4MPa.g 设计。
2.7.7.给煤机应有容积计量功能,当电子称重系统故障时,可以转为容积计量方式,并发出警报信号。
2.7.8.给煤机正常运行时,距机壳 $1\mathrm{m}$ 处噪声值不得超过 85dB(A)。
2.7.9.给煤机允许最大原煤粒度 $50\mathrm{mm}$ 。
2.7.10.给煤机应有容积计量功能,当电子称重系统故障时,可以转为容积计量方式,并显示其给煤率及累计量,同时发出容积式运行状态信号。请投标人给出容积计量的误差,并说明造成误差的因素。
2.8 招标范围:12 台给煤机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数字化三维模型应包括原煤仓出煤口至磨煤机入煤口间所有设备、构件。即:原煤仓出口可调联接器、落煤管、称重式计量给煤机,给煤机出煤口及从出煤口到磨煤机入煤口间整个系统的全部管道及联接器,出口煤闸门(含电动装置),控制装置,驱动装置。
2.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times660\mathrm{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暂定 1 号机组设备交货时间为 2026 年 5 月,2 号机组设备交货时间在1 号机组基础上顺延1 个月。具体交货时间将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最终交货时间需满足招标人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等级(660MW)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的已投运满一年(至投标截止日)的电子称重皮带式给煤机 2 个及以上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运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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